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这是新时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中央对基层干部深切关怀的集中体现,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作为奋战在公路工程建设一线的干部职工,不仅要深刻领会文件的“字里行间”,更要领悟其背后的“初心使命”——让基层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把时间和精力真正用在抓落实、保质量、守廉洁上。

一、《若干规定》的意义和内容
《若干规定》的出台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一是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党中央立足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要求,将近年来整治工作的制度规定贯通起来,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刚性约束,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二是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的长效机制。《若干规定》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细化实化各项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三是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赋能基层的工作导向。随着整治工作不断深化,亟需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让基层摆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若干规定》对统筹为基层减负与赋能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
《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一是“切实精简文件”,主要规定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等。二是“严格精简会议”,主要规定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等。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主要规定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等。四是“规范借调干部”,主要规定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等。五是“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主要规定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严格建设管理、防止功能异化等。六是“规范明晰基层权责”,主要规定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等。七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主要规定精简种类数量、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基层不搞达标活动等。

新华社发 王鹏作
二、以《若干规定》为尺,警惕廉洁风险,破除“以痕代绩”的思维惯性
《若干规定》开篇即明确要求:“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这三句话,直指形式主义的要害。
一些单位采取“红头变白头”“正式改便笺”等变通方式发文,“层层配套”“事事留档”的繁琐流程,如一个简单的施工变更,要报多份材料、开多次会议、填写多张表格,而真正用于现场管理的时间却寥寥无几。这不仅是效率低下,更是廉洁风险的隐患。当干部的精力被大量消耗在“文来文往”中,就难以沉下心来研究廉政风险点,难以深入现场排查隐患,难以与一线人员面对面交流。久而久之,工作部署就容易变成“走过场”,制度执行就可能流于“空转”。
看似“工作落实到位”,实则背离了制度初衷。当一份本应传递廉洁要求的文件,演变为层层加码的“任务链条”,其教育意义便在流转中被稀释,其警示作用也在应付中被消解。更严重的是,这种“纸面落实”消耗了基层大量精力,挤压了干部深入现场、排查隐患、联系群众的时间,无形中为管理疏漏和廉洁风险埋下隐患。行动方案若只停留在“做材料”“留痕迹”层面,而不触及思想、规范行为,就如同“墙上挂虎”——看似威严,实则无用。
典型案例警示:某项目在开展“廉洁风险排查”专项工作时,上级要求报送“风险点清单+防控措施+学习记录+影像资料”全套材料。项目部为赶进度,由资料员集中“补台账”,将通用风险点套用在不同岗位,防控措施空洞泛化,如“加强学习”“提高意识”等。实际上多名关键岗位人员对自身岗位风险“一问三不知”,甚至有施工员将“材料验收签字”误解为“走过场”,最终导致不合格材料进场,造成返工损失。事后反思,问题根源不仅在于个人失职,更在于形式化的教育和排查让制度成了“纸老虎”。
《若干规定》强调要“坚持‘短实新’的文风”,就是要做到材料短小精悍,突出重点;宣贯方式务实管用,贴近一线。将基层减负要求融入技术交底、安全防控、日常教育中,用“三五分钟讲清一个风险点”“一次现场提醒化解一次隐患”等务实管用的方式,让制度“活”起来,而不是“堆”起来,让项目建设“实”起来,而不是“多”起来,让实干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杜绝“小权力”的滥用成灾。《若干规定》第七条强调:“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未经报备不得开展督查检查考核”。这一条直击当前基层反映最强烈的痛点。
在一些项目中,曾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个季度内,项目部接受了来自不同条线的十余次检查,内容涉及安全、质量、物资等多个方面,但检查标准重复、材料重叠。为了应对检查,项目部不得不抽调技术人员专门“做资料”,甚至出现“白天施工、晚上补台账”的现象。这种“检查”的背后,潜藏着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交织滋生的廉洁风险。当检查变成“走过场”,监督就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干部在疲于应付中,容易产生“应付了事”的心态,甚至在关键环节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违规违纪留下空隙。
看似微小的形式主义问题,可能成为违纪违法的温床。当干部的时间和精力被大量消耗在无谓的事务上,就难以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容易在“人情”“关系”面前失守底线。
典型案例剖析:某项目材料员因长期忙于填报各类报表、准备迎检资料,对砂石料进场验收流于形式,最终导致不合格材料被使用,不仅造成经济损失,更埋下安全隐患。事后调查发现,该人员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实在没时间仔细核对”。这正是形式主义“挤占”履职空间的典型表现。
《若干规定》明确提出“统筹调度优化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就是要从制度上斩断“检查泛滥”的链条,让监督回归本源——不是为了“找问题”而检查,而是为了“解决问题”而监督。要以此为契机,推动监督方式实现三个转变:变“材料检查”为“现场核查”,变“结果检查”为“过程监督”,变“单一检查”为“联合督导”。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共享、过程协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劳动,真正为基层减负、为监督提效。
三、以《若干规定》为纲,践行实干要求
《若干规定》不是“松绑令”,而是“赋能书”。它减去的是不必要的负担,释放的是干事创业的活力,强化的是履职尽责的担当。具体实践中,要实现在减负中提质增效,在减负中筑牢廉洁防线的目标,要持续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精文减会,让干部回归一线。为基层减负,要让基层工作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服务高质量发展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营造实干氛围。全体干部职工要厘清权责边界,理顺职责关系,把应减之负与应尽之责区分开来,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着重解决权在上级、责在基层问题。同时,要将整治工作融入日常,推动“服务基层、赋能一线”成为共识,让减负成为“德政”工程。把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让干部职工有更多时间深入工地、贴近一线,真正把心思用在抓质量、保安全、控成本、防风险等工作上。
二是坚持精准执行,监督权力运作。良好的制度是支持公司发展的“公共品”,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治理现代化企业的基本要求。要以制度创新破解流程桎梏,对拟发文件开展必要性、合规性评估,制发文件时对照清单审查,确保文件精简、务实、接地气,坚决砍掉“上下一般粗”的冗余内容。要让会议真正成为解决问题的平台,缩短工作链条,让干部从“事务性应付”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走进项目一线,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重点排查安全隐患与廉政风险,鼓励一线员工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形成全员参与、全程防控的廉洁文化氛围。同时,突出实绩导向,更多关注工程进度、质量达标等实质性指标。
三是坚持为担当者担当,激发内生动力。基层减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干部腾出精力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担当本领,要加强基层干部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执行力。机关本部要克服本位主义、力戒官僚习气,进一步厘清各级职责边界,避免“层层加码”“责任甩锅”等现象。对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拒绝违规操作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干事创业的基点放到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上,把工作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只有卸下形式主义的包袱,才能让基层干部职工轻装上阵,真正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只有让干事者有底气、有尊严,才能真正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若干规定》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把衡量标尺、一面正身明镜、一道行动命令,必须深刻认识到:减负不是减担当,而是去虚火、强筋骨;不是降标准,而是腾出手、干实事;减负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清廉不是口号,而是行动。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若干规定》为行动指南,以“大道至简,实干为要”的工作理念,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在各自岗位上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切实把形式主义的“虚火”压下去,把干事创业的“热劲”提起来。